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治安管理

擅自損毀他人財物如何處理?

一、擅自損毀他人財物如何處理?

擅自損毀他人財物如何處理?

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的,如果被損毀財產價值達到較大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被人損壞的財物應該怎麼計算賠償數額

被他人損壞財物怎麼計算賠償數額,首先被損害人應該自己評估大概的數額,因為法律並沒有對財物損壞賠償的計算標準作出規定。

1、如果是數額較小的,比如3000元以內的,最好雙方協商解決,至於賠償數額計算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不成的,建議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解決,起訴涉及訴訟流程,如果當事人對於訴訟程序不熟悉建議可以事前諮詢故意毀壞財物專業的律師。

2、如果數額較大,例如超過5000元或者超過三次毀壞財物的,這個時候對方就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了,此時應該通過報警的方式解決,如果對方成立犯罪,將會被檢察院提起公訴,賠償方面被損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對侵害財產所造成的損害,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能返還原物的,要返還原物;原物損壞但能修復的要儘量修復;

其次,修復後影響其質量和價值的,應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最後,如果不能返還原物或恢復原狀的,可以用種類和質量相同的實物賠償,或按照被損害財產的實際價值賠償。

財產權利是我國公民基本的權利之一,如果公民的財產被非法損壞的,損害財產的一方要承擔法律責任,財產所有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治安管理處罰是指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的處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