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作偽證怎麼辦?
在各類案件中,不乏有證人作假證的情形,那麼,證人作偽證怎麼辦呢?小編在這裏將作簡單的分析。
如果是在刑事事件中做了偽證,導致法院判刑錯誤,那麼作偽證人是違法犯罪的,如果是是民事案件中做偽證,一般法院會根據作偽證人造成法院裁判結果的嚴重性來進行對做偽證人處罰,一般都是警告、罰款還有拘留等形式。
實踐中,不管是什麼案件,只要是國家公安機關介入或者是法院介入,那麼什麼事情就都需要講證據,案件的證據一般有物證和人證,主要是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證明我們做了什麼沒有做過什麼,比如如果我們涉及到一個偷盜案件中,而我們是公安機關的懷疑對象,那麼這時候我們就要證明我們跟這起偷盜案沒有關係,就需要有不在場證明等,在被偷盜的這段時間內有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們沒有去偷盜,這個時候如果在東西失竊的這段時間我們有人證可以證明我們不能去偷盜的,此人就可以作為我們的人證去法院進行作證,當然,此證人出庭作證是需要對方自願的,如果對方不願意出庭為我們作證,我們是不能強求的,但是如果此人出庭作偽證的話,如果是在刑事事件中做了偽證,導致法院判刑錯誤,那麼作偽證人是違法犯罪的,如果是是民事案件中做偽證,一般法院會根據作偽證人造成法院裁判結果的嚴重性來進行對做偽證人處罰,一般都是警告、罰款還有拘留等形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我們故意向法院做虛假證明,那麼這就構成了妨礙司法罪,法院及公安機關如果查出我們做虛假證明,法院會根據我們做虛假證明情節的嚴重性及對整個案件的影響性來對我們進行處罰,如果情節輕的話,那麼法院會對我們進行批評教育,如果我們做偽證對法院判斷案件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及後果的,那麼法院是會對我們進行十五天以內的拘留的,同時還可以對我們進行一千元以內的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當我們遇到他人做偽證時,我們是可以尋找及保留相關的證據的,並可以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那麼,對於客觀性的證據的收集就顯得尤為重要。
-
怎麼對公訴案件的證據進行審查與判斷
律師解析:對公訴案件的審查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開庭審判的活動。具體地,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後,指定審判員審查以下內容:(1)案件是否屬於本院管轄;(2)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實施犯罪的時間、...
-
證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
-
民事一審證據不足上訴能贏嗎
一、民事一審證據不足上訴能贏嗎?民事一審證據不足,上訴能不能贏無法準確回答,如果沒有任何新的證據提出上訴,二審也有可能會敗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
一審民事訴訟舉證期限如何規定?
一、一審民事訴訟舉證期限如何規定?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