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再審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一、民事訴訟再審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1、符合法定的申請期限。
2、提交法定再審的理由。
3、要向有管轄權的發言提出,即一般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
4、要提交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書及相應的材料等,並按對方人數提交相應數量的副本。
二、申請再審應在什麼時間範圍內?
申請再審應當在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兩年內提出。
三、申請再審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1、對已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對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請再審的,應向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四、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有無次數限制?
1、申請再審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請再審一次;
2、對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複查均駁回的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再次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對經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再次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仍不服提出再審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對民事案件不得提出再審申請的幾種情形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仲裁裁決和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案件;
3、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解除婚姻關係的案件,但當事人就離婚案件已經處理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除外。
六、申請再審人以新的證據申請再審有什麼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再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是指原審庭審結束後新發現的證據。申請再審人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民事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在申請再審時提出。經審查,如果申請再審人在申請再審提供的證據系其在原審中應當提供而且能夠提供但不提供或者故意隱瞞證據直至申請再審時才提供的,不作為再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
七、對民事案件提出再審請求有什麼限制?
申請再審人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針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錯誤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提出再審請求不得超出原審訴訟請求。
申請再審人在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反訴的除外)。
八、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是否停止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
申請再審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不停止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
九、申請再審應提交哪些材料?
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再審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再審的具體請求和依據的事實與理由,並應按照原審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2、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或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證據線索。
十、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正確的申請再審案件如何處理?
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正確的申請再審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説服申請再審人服判息訴。如堅持無理申請再審的,可採取書面或口頭形式予以駁回。
十一、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
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複查後,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十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再審?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再審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審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
通過上述文章我們可以瞭解到,民事訴訟再審程序流程是相當麻煩的,事有時間限制和次數限制的。當然了,生活中如果不是特別大的糾紛,大家儘量自己解決,以關係和諧為宗旨。實在解決不了的找法院,當確實有必要提出民事訴訟再審的時候,希望大家好好看看這篇文章,牢記再審的期限和申請條件,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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