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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民事訴訟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民事訴訟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1、開庭後多久判決,法律沒有規定。

2、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

3、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後六個月以內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一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十日。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複議的,審理期限為五日。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審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

在我們的國家,我們國家也沒有明令的規定法院對於判決書的時間要求,讀過本篇文章之後更加就能瞭解到一個案件的審理時間有多長,在判決書上下來的情況下也有長時間或者短時間的,這也就解釋了開庭後判決書多久能下來這個問題,如果想了解更多,請隨時諮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