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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怎麼量刑處罰?

刑事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怎麼量刑處罰?

一、刑事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怎麼量刑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是本罪的加重情節,是指造成土地資源特別嚴重的浪費或者破壞的;致使國家土地使用權轉讓收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失等。

《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的;

(5)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影響羣眾生產、生活,引起糾紛,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6)非法批准徵用、佔用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10畝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5畝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畝以上毀壞的;

(9)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批准他人佔用土地的行為是違反了國家對土地管理的規定,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判決,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嚴重者是可以高達七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