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怎麼判刑?
一、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怎麼判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中關於土地管理的規定,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的;
5、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影響羣眾生產、生活,引起糾紛,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6、非法批准徵用、佔用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10畝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5畝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畝以上毀壞的;
9、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罪體主體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二、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徇私舞弊行為使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受到嚴重干擾,損害了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機關的威信,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土地。土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國有土地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公共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違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的行為,造成國家土地資源的浪費,可耕地面積減少,使國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
所謂徵用土地,是指國家為了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的需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及程序,將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措施。所謂佔用土地,是指對土地事實上的控制、管理與使用。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指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為是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明知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而對這種後果的發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行為人的犯罪動機是徇私,有的是為了貪圖錢財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礙於親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於報復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機構的正常活動以及土地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非法批准用地,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的行為,並且是直接故意行為,犯罪主體屬於特殊主體,量刑上最高在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一、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一定的。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1、主體方面:行為人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2、主觀方面:行為人存在故意或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
-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
-
假釋的費用是多少
假釋一般不需要交納費用,犯罪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已經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了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
-
減刑請求書應該怎麼寫?
一、減刑請求書應該怎麼寫?××監獄監獄長:罪犯a,女,××歲,×族,××省××市××區人,××年因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年。自從××年入監以來,我在黨和政府的教育下;在監獄各級領導和管教幹部的幫助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有了一定的進步,主要表現在:(應祥述表現,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