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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保全拆遷怎麼辦

經濟糾紛保全拆遷怎麼辦

一、經濟糾紛保全拆遷怎麼辦?

法院會對拆遷補償款採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該財產的替代物、賠償款。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作出查封、扣押、凍結該替代物、賠償款的裁定。

二、經濟糾紛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是什麼?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三、經濟糾紛財產保全流程有哪些?

1、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擔保。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四、經濟糾紛向法院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五、經濟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訴,經濟糾紛保全拆遷怎麼辦的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在行政拆遷過程中,即使房子已經被法院保全,政府部門也可以依法拆遷。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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