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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撤訴屬於中斷訴訟時效嗎

一、民事案件中撤訴屬於中斷訴訟時效嗎?

民事案件中撤訴屬於中斷訴訟時效嗎

撤訴可以中斷訴訟時效,造成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是: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

2、申請撤訴必須自願。

3、撤訴必須合法。

4、撤訴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

5、撤訴應當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書。

6、撤訴必須經法院作出裁定。

三、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四、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區別有哪些?

1、適用對象不同。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除斥期間主要適用於形成權,也可適用於請求權。

2、構成要件不同。訴訟時效須兩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過和權利繼續不行使之事實狀態;除斥期間只需一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過。

3、法律效力不同。訴訟時效並不使不行使權利本身消滅,而只是消滅附着於其上的勝訴權;而除斥期間則使權利本身消滅。

4、期間起算點不同。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即權利人能行使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而除斥期間自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5、期間是否可變不同。訴訟時效期間是可變期間,可以中止、中斷、延長;而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延長。

對於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來講,正常情況下起訴後也不會無緣無故的申請撤訴,一般都是在被告方履行了應盡義務的情況下才會提出撤訴請求,撤訴建立在起訴的基礎上,只要權利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要求義務人履行相關義務,都能中斷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