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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認罪認罰可以不認罪嗎?

簽了認罪認罰可以不認罪嗎?

一、簽了認罪認罰可以不認罪嗎

簽了認罪認罰書的後果不可以不認罪。認罪認罰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的文件,是當事人的犯罪案卷之一,沒有其他的證據能夠推翻的情形下,該認罰書有效,當事人可以被依法從寬處理。

“認罪”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自首、坦白,也可以是當庭認罪等其他表現形式。“認罰”是指願意接受處罰。包括接受刑罰處罰、主動退贓退賠、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同被害人和解、預交罰金等。

二、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

認罪認罰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如果簽了認罪認罰書的後果能不能上訴

簽了認罪認罰等於是對於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是是可以上訴的:

1、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2、簽了認罪認罰書就等於對於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簽了認罪認罰書證明當事人已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而且對執法人員的指控是沒有任何的異議,在此是不可以做出不認罪的行為,認了罪做了犯罪的事情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承擔起該有的責任,只要本人表現的良好,那麼也是有從輕或減輕當事人刑期的可能性。

標籤:認罰 簽了 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