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執行人主動違反限制高消費令會怎樣?

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法律後果一般是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話會被判刑。

執行人主動違反限制高消費令會怎樣?

1、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法律後果一般是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話會被判刑。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人民法院有權適用《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第6款和第104條的規定對其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條的規定,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

3、負有協助義務的單位在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之後,不履行協助義務,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予以處罰。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綜上所述,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法律後果在通常情況下都是對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而且刑法當中規定的有拒執罪,當事人如果對限制高消費令是一種完全無視的狀態,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拒執罪對其判處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被限制高消費之後,相關信息都是可以查詢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