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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拘留嗎?

一、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拘留嗎?

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拘留嗎?

可以拘留被執行人,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二、被執行人主體變更的情況有什麼?

(1)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分立合併。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的,其權利義務由分立出來或合併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承受。被執行人按法定程序為兩個或多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分立後存續的企業按照分立協議確定的比例承擔債務;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後存續的企業按照其從被執行企業分得的資產佔原企業總資產比例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2)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作為被執行人公民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繼承人為被執行人,由該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3)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被撤銷的。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被撤銷的,如果依有關實體法的規定有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該權利義務承受人為被執行人。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或歇業後,上級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在所接受的財產範圍內承擔責任。

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是可以被拘留的,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分立合併時,被執行人的主體會進行變更。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死亡時,其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繼承人作為被執行人。在執行時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被撤銷的,需要變更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