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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公司股東怎樣轉讓股權?

已故公司股東怎樣轉讓股權?

一、已故公司股東怎樣轉讓股權

公司股東過世的話,股權可以當做遺產處理,由繼承人得到股權,這需要辦理變更手續。繼承人帶上相關材料到公司,這樣公司會將死者股份轉讓給繼承人,經辦人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如果公司不允許股權繼承,這樣去世股東的繼承人就要辦理股權轉讓。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並無禁止性規定,自然就可以繼承股份,同時繼承被繼承人作為股東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有限公司的股東去世後,其繼承人可繼承股權,可憑死亡證明、公證繼承文書或者法律文書申請變更。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繼承沒有特別規定,那麼自原股東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繼承人就獲得了繼承其股權的權利。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沒有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的,確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按比例繼承。

通常情況下,股權作為遺產的一部分,應當按比例繼承,但在實務中,很多繼承人通過協商並公證的形式,分別取得遺產的一部分也比較常見。

綜上所述,公司的股東去世,會留下一些股權,作為股東的繼承人,可以到公司辦理股權變更,將股份繼承下來。準備好相關材料後,公司會幫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將股權過户。這樣,繼承人就成為了公司的新股東,可以在今後享受到投資收益。

二、變更股東的辦理程序是什麼?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髮《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在公司內部的股權變更規定中,對於已故股東的股權來説,除非該股東留有遺囑,並且遺囑中載明股權轉讓給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一般情況下,該已故股東的股權都是由其繼承人當然繼承,在繼承人繼承股權之後,自然的取得原已故股東的權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