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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合同糾紛報警會處理嗎?

遇到合同糾紛報警會處理嗎?

一、遇到合同糾紛報警會處理嗎?

合同糾紛屬於民事案件,報警不會處理,除非涉及到合同詐騙或者當事人因合同糾紛發生衝突,但是要解決合同糾紛,當事人還是應該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糾紛算民事還是商事糾紛

合同糾紛既屬於民事糾紛。我國屬於民商合一國家。民事主體與公司、企業等商事主體法律地位平等,適用法律一致。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三、審理合同糾紛先確定合同效力嗎?

審理合同糾紛不是先確定合同效力,出現合同糾紛時,走法律程序解決糾紛是有效,並且是最有效的解決方式,包括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糾紛一般發生在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在發生糾紛的時候,雙方當事人之間可以糾合同糾紛協商處理或者是訴訟處理,但是如果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合同詐騙罪,此時合同的另外一方就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進入到刑事訴訟程序。

標籤:合同糾紛 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