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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以後還可以中止嗎

犯罪既遂以後還可以中止嗎

一、犯罪既遂以後還可以中止嗎

犯罪既遂以後不可以中止。犯罪中止要求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即中止的成立必須在着手後既遂前,而犯罪已經既遂,行為人的侵害目的已經達到,損害後果已經發生,故不可以中止。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第六十一條

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二、犯罪中止的特徵是什麼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

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

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説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

這裏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犯罪既遂以後是不能夠再認定犯罪中止了,因為犯罪中止是發生在犯罪的過程當中,而不是發生在犯罪的過程之外,並且犯罪的行為人在主觀上需要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而犯罪既遂是犯罪行為已經完成,損害結構已經發生,因此,不能夠認定為犯罪中止。

標籤:犯罪 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