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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能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一、擔保合同能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擔保合同能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擔保合同是屬於債權文書之一,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擔保合同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公證機關作出公證書後,就具有強制執行力。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七條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二、如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

1、主合同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擔保人接受強制執行的一併提出公證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2、公證申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簽署公證告知書和詢問筆錄。

3、公證員幫助雙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文書。

4、公證處出具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

5、債務人一旦違約,在法定期限內,債權人持合同約定證明和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申請公證機。

構簽發《執行證書》,並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三、擔保合同期限最長是多久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擔保合同就是為了保障到債權人可以得到債權的實現,而由債權人與擔保人之間所簽訂的合同,對於此合同也是屬於債權文書的一種,如果想要確定擔保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那麼在簽訂好合同之後就需要先進行公證,只有獲得公證機關的證書後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