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侵權產品已下架會追究嗎?

侵權產品已下架會追究嗎?

一、侵權產品已下架會追究嗎?

侵權產品已下架會追究。侵權行為已經發生,下架侵權產品只是停止了侵權行為,其他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仍未承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二、侵權和售假有什麼不同

侵權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以假充真,偽造劣質。指產品或商品冒用其它牌名進行偽造,或質量低劣。

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户、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明知是假貨而出售的,處罰跟製造假貨力度相同。是否“明知”不以銷售者自我辯解為準,以是否從合法渠道進貨、進貨憑證是否正規,進貨價格是否能引起合理懷疑等因素進行推定。

侵權責任的承擔除了停止侵害之外,還包括賠償損失還有賠禮道歉等責任,所以不是下架產品就可以,侵權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果明知是假貨而出售,該行為的處罰與製造假貨力度相同,侵權行為發生後,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