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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無效行政起訴狀範本如何書寫?

一、婚姻無效行政起訴狀範本如何書寫?

婚姻無效行政起訴狀範本如何書寫?

原告:

被告:

法定代理人:

案由:婚姻無效糾紛

訴訟請求:

1、依法確認結婚證無效;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經人介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並領取了結婚證。但婚後不久,原告就發現被告的精神有問題,後來得知被告系精神病重症患者,且至今未治癒。但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自始至終均未告知被告系精神病人。原告為此承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二、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確認婚姻無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其中一個機關確認婚姻無效。

確認婚姻無效的機關包括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

我國對登記機關確認婚姻無效的程序、申請人、法律責任等規定立法滯後。

通過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程序規定相對完善。

有權依據相關的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發生一個糾紛的時候,有時候自己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只能到有關的部門或是有關機關進行辦理,那麼在宣告婚姻無效方面,一般都是到法院進行起訴,之後針對有關的問題進行處理,此時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