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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輕傷二級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一、輕傷二級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輕傷二級是應該追究刑事責任,故意傷害主次責任劃分是根據在犯罪過程當中所起到的作用來進行判斷。兩人打架,其責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傷害後果劃分。

打架鬥毆應當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如何來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由此得知,打架鬥毆的責任劃分其實還是根據造成的具體傷害程度來劃分責任的,其實也就是需要在打架鬥毆過程當中受傷輕的對受傷重的負責任,不過具體的責任劃分必須要結合打架鬥毆的現有案例,因為當打架鬥毆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時候,責任劃分就包括了主犯,從犯等多種情況的。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人可能對於打架鬥毆這種行為不以為然,實際上如果打架鬥毆不小心導致他人受到了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的話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是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就會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一些對此進行處罰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