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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等級如何分

法院等級如何分
律師解析:我國人民法院分四級,即:
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
高級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三)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分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三)專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