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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治安立案金額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盜竊治安立案金額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盜竊治安立案金額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關於盜竊罪立案標準的最新規定有哪些?

《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三、盜竊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盜竊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本地規定的盜竊罪的立案金額標準是3千元,那不夠3千元的盜竊案就按照治安案件來處理,不過,對攜兇器入室盜竊、多次在公共場所扒竊的這些行為對立案金額沒有要求,即便犯罪嫌疑人什麼東西都沒有偷到,也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