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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污穢物品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傳播污穢物品立案標準是什麼?

傳播污穢物品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數量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後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本條第二款規定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傳播污穢物品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六十四條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傳播污穢物品不僅是有損於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成長的,也在很大程度上污染了網絡環境,可以説,惡劣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並且,有些人也不要認為自己只在網絡或者其他平台上偶爾傳播過污穢物品不會被國家有關部門問責,淨化網絡空間人人有責,只要有此行為的一定會付出法律代價。

標籤:傳播 立案 污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