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雙方收到傳票後是先調解還是直接開庭?
一、訴訟雙方收到傳票後是先調解還是直接開庭?
民事訴訟案件一般不會先調解,如果是其他的案件,法院可能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未達成,沒有成功的情況下,法院會選擇開庭處理,如果當事人拒絕調解,法院也是會直接開庭的,調解不成功,就會及時判決。
1.民事訴訟法院不是一定會先調解的。如果案件適宜調解,那麼法院會先行調解,如果調解未達成協議,那麼法院會開庭。如果當事人拒絕調解的話,那麼法院也是會直接開庭。
2.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3.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4.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起訴費用標準怎樣規定的?
1.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2.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隨着近年來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我國的民事糾紛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訴訟案件一般情況下,不會先進行調解的。非財產案件,一般每件收取50至100元的費用,如果涉及到勞動爭議一般收取30至50的費用。其他起訴費收取情況,要根據案件性質決定,收費標準有差別。
-
法院如何判決變更撫養費
律師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
-
名下有車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一、名下有車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可以的。唯一一輛車可進入可執行範圍。強制執行的財產範圍,在民事訴訟法與司法解釋中是有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
-
被強制執行的車輛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被強制執行的車輛會被拍賣和變賣。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但是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2、在執行中,需要辦理...
-
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
一、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二審駁回上訴可以申請再審。《刑事訴訟法》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