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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房產遺囑的內容?

一、如何寫房產遺囑的內容?

如何寫房產遺囑的內容?

立遺囑人(姓名、別名、曾用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

為了×××,特請×××和×××作為見證人,並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代書遺囑如下:

1、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價值及特徵:×××

2、立遺囑人對所有財產的處理意見:×××

3、其他説明事項:×××

本遺囑一式×份,由×××、×××、×××保存。

立遺囑地點:×××

立遺囑時間:公曆××××年××月××日

立遺囑人(簽名並捺右食指印)

見證人(簽名,無利害關係人不得少於二人)

代書人 ×××(簽名)

房產遺囑只要符合有效條件,就是有效的,因為公證不是遺囑的生效要件。但遺囑的形式很重要,公證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導致的遺囑無效。相對各種合法的遺囑形式,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並非只有通過公證的遺囑才是有效的。遺囑是否有效關鍵在於立遺囑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處分的財產是否為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為了保證遺囑人的意願在死後得到實現,使遺囑受益人的權益得到保護,最可靠的辦法就是將所立的書面遺囑辦理公證,使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得到法律許可,以免法定繼承人和其他人日後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產生懷疑與遺囑受益人發生爭執。

二、房產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遺贈有效的條件:

1、遺贈人須有遺囑能力。無遺囑能力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為遺贈。遺贈人有無遺囑能力也以遺囑設立的當時情況為準。

2、遺贈人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繼承人中有無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以遺贈人死亡時繼承人的狀況為準。

3、遺贈人所立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遺贈人設立的遺囑不合法定形式的,遺贈無效。

4、受遺贈人須為法定繼承人範圍以外的人,且在遺贈人的遺囑生效時生存之人。先於遺贈人死亡或者與遺贈人同時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為受遺贈人。遺贈人死亡時已受孕的胎兒可以作為受遺贈人,但也應以活着出生的為限。

5、受遺贈人未喪失受遺贈權。關於喪失受遺贈權的事由通説認為,應當適用關於喪失繼承權的規定。

6、遺贈的財產須為遺產,且在遺贈人死亡時執行遺贈為可能和合法。

房產遺囑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就是有效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公民對於自己所擁有的財產享有處分的權利,這種處分權其中就包括有訂立遺囑的權利,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必須是基於真實意思所訂立遺囑,而且需要關於財產的處分內容作出明確的説明。

標籤:遺囑 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