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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費由誰承擔

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民事糾紛中法院已批准強制執行,申請執行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應當由被執行人交納,申請執行方不用墊付。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請執行費。執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時,執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請執行人預收申請執行費。對於多收取的申請執行費,及時退還給申請執行人。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執行管轄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費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