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辦案流程是怎樣的?
為了嚴懲醉駕行為,我國將醉駕納入刑法的範圍。如果發生醉駕,無論情節輕重,都會按危險駕駛定罪處理,不僅會被吊銷駕駛證,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麼醉駕辦案流程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一、醉駕辦案流程
交警查驗事故現場,做駕駛員酒精測試,達到醉酒狀態,交警做出拘留決定,報檢察院公訴,法院做判決結果。具體流程有:
1、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
2、通知拿驗血報告。酒精含量大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公訴。
3、交警隊告知户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
4、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5、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6、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7、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託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8、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據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10、法院下達判決書。
11、攜帶判決書到交警隊找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後審,再憑保證金票據,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12、服刑。
二、醉酒駕駛與飲酒駕駛的區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於醉駕辦案流程的具體內容。我們知道,醉酒駕駛不僅給自己的安全帶來隱患,同時也威脅他人的安全,在實際生活中,因醉駕導致的事故頻頻發生,給雙方家庭都造成很大的傷害。因醉酒駕駛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的,終生不得再取得駕駛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孝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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