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裁定可以上訴
在案件的審判結果上,或者是法院作出的某些裁定,有時不如人意,不符合自己的預期結果,這時,當事人可能會提起上訴,以此達到重新審判案件的目的,希望能得到不一樣的結果。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夠提起上訴,本文中,本站小編將就“哪些裁定可以提起上訴”作簡單介紹。
一、哪些案件的裁定能提起上訴呢?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對管轄權有異議這三類裁定,是可以上訴的裁定,而除了這提到的三種裁定意外,其他類型的裁定都是不能提起上訴的。
二、上訴案件如何裁判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對應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做法,分別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如果原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明文規定的,證據確鑿的,判決駁回上訴,保持原來的判定結果;
第二,如果原來的裁定結果和法律規定有一定出入的,能證明其錯誤的錯,依法重新才裁定;
第三,如果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正確或者因為證據不足導致原判決不清,將會有以下兩種處理,分別是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進行重審、找到證據調查清楚事實後重新判決;
第四,如果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如相關人員接受賄賂等,導致案件的正確判決受到影響的,將會裁定撤銷原判決,讓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在實踐中,第二審人民法院進行重審,一律使用裁定處理上訴案件。一般地,二審的判決和裁定是最終的判決和裁定,當事人不能夠再重新上訴,特殊情況除外,如發回重審的案件的判決和裁定。也就是説,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雙方都不能對同一案件重新上訴。如果最後的判決和裁定有給付內容的,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一萬元,當事人必須履行最後的判決結果。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案件的重審結果必須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出來,如果有特殊情況,如案件較為麻煩,難以裁定,導致不能在三個月內給出判決結果的,需要由本院院長批准延長。
以上就是小編對“哪些裁定可以上訴”問題及相關知識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向在線的專業律師進行諮詢、提問。
-
發回重審程序有哪些規定?
一、發回重審程序有哪些規定?發回重審必須是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二審才會將案件重新進行審判。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
-
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
一、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追償權不需要另行起訴,涉及擔保的連帶責任,通常可以要求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追償而無需另行起訴。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民事案件審理期間當事人過世產生的法律後果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人身關係訴訟在人身關係訴訟中,由於人身權利義務具有專屬性而不可轉移,一方當事人死亡的,訴訟無繼續進行的必要,應予終結。如離婚案件或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應終結訴訟。實踐中一方當事...
-
再審申請條件是怎麼樣規定的?
一、再審申請條件是怎麼樣規定的?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具備的條件是:(1)再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的兩年內提出;(2)再審申請必須具有法定的再審事由。具體包括①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②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