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一、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二、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口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複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1、結婚證、結婚申請書複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2、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為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2)執行立案應當提供:①執行申請書;②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③由主辦法官填具的《結案聯繫單》等證明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材料(調解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聯繫單》);④可以一併填寫《請求採取強制措施申請書》、《請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書》。
(3)支付令立案應當提供:①支付令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被申請人身份情況證明;④證據清單一份和證據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應當提供:①公示催告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有關證據材料。
法院立案後基本都會在一個月後開庭,這是給被告人的舉證期限,這時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讓被告人有合理時間準備,在審判的時候可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
發回重審程序有哪些規定?
一、發回重審程序有哪些規定?發回重審必須是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二審才會將案件重新進行審判。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
-
民事訴訟中適用於迴避的情形是什麼
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一、民事訴訟中適用於迴避的情形是什麼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民事訴訟程序中迴避的法定情形如下: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
-
附條件不起訴的六種情形都有哪些?
一、附條件不起訴的六種情形都有哪些?(1)主觀方面惡性較小,或具有過失、受騙、被脅迫等;(2)平常表現較好,屬偶發性犯罪的;(3)犯罪後具有認罪、悔罪表現,不具有重新危害社會或者串供、毀證、妨礙作證等妨害訴訟進行的可能;(4)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5)犯罪嫌疑...
-
民事糾紛裁定終結訴訟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糾紛裁定終結訴訟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訴訟終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