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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有缺陷的話該怎麼辦

一、產品有缺陷的話該怎麼辦

產品有缺陷的話該怎麼辦

產品有缺陷,有可能要承擔產品缺陷責任。

產品缺陷責任的賠償範圍是:

(一)人身傷害賠償

“人身傷害”是指因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造成了消費者人體和健康的損害,包括人肢體的損傷、殘廢、滅失等以及人身心的疾病、死亡等。

人身傷害應賠償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歷來被作為確定人身傷害賠償的一般原則,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主要表現為受害人的醫療費用和其它費用;間接損失主要表現為受害人的收入損失。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人、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需的生活費等。

(二)財產損害賠償

“財產損失”是指缺陷產品造成的缺陷產品之外的其他的財產損失,通常這種損失包括直接的物質損失和伴隨物質損失而產生的間接的經濟損失。

一般來説,因產品缺陷而造成的直接的物質損失是顯而易見的,往往在損害事故的發生後即可表現出來,是種實際損失,可以以貨幣的形式加以計算。而因產品缺陷造成的間接損失,必須是作為物質損害的直接後果而出現的經濟損失才給予的賠償。因此,財產損害,應不論被損害的財產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只要屬缺陷產品造成的財產損害,均應屬產品責任法的保護範圍,缺陷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應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產品缺陷責任承擔的例外是什麼?

產品缺陷責任是指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產品導致他人遭受財產、人身損害後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產品缺陷責任承擔的例外有: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存在的。

(四)由於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損害的,生產者、銷售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失造成損害的,可以減輕生產者、銷售者的賠償責任。

(五)產品責任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

產品責任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能超過10年,從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之日起計算,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間的除外。

如果當事人因為產品缺陷受到了損害,要求賠償時,一定要明白產品缺陷責任的賠償範圍,產品缺陷責任賠償項目的計算是個專業的法律問題,當事人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向有相關經驗的律師諮詢和求助,律師有豐富的經驗,可以解決您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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