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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違約拖着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琴行違約拖着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琴行違約,主要有以下五條解決途徑:
一、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機構仲裁;
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面對機構違約不肯退費的問題,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以上五種途徑之一,來進行維權。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鑑定,鑑定人應當告知鑑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