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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運費怎麼算

一、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運費怎麼算

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運費怎麼算

7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則的“7天”是從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來開始計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二、責任範圍

1、買家在收到貨品後因不滿意貨品希望退換貨的時侯。

2、因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換貨,所有郵費必須賣家承擔,七天內無理由退換貨質量問題的界定為貨品破損或殘缺。

3、退換貨要求具備商品收到時完整的外包裝、配件、吊牌等;如購買物品被洗過、影響二次銷售,人為破壞或標牌拆卸的不予退換;所有預定或訂製特殊尺碼的不予退換;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換。

4、非商品質量問題的退換貨,應由買家承擔往返運費,如果是包郵產品因買家個人喜好或個人原因導致的退貨,如:顏色不喜歡,尺碼不合適等,商家則無需承擔來回運費,商家僅需承擔初次郵寄給顧客的運費即可。

特別提醒:為避免由於商品滯留造成的經濟損失,所有退換貨商品,買家應在所規定之時間內發回(以物流簽收運單顯示時間為準)超過規定時間仍不能將退換商品發出的,請買家與賣家自行協商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