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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人反悔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賣房人反悔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賣房人反悔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賣房人反悔的法律後果是為此要承擔法院當中所規定的違約的責任,而這樣的一種違約責任,實際上就是一種貨幣金錢方面的賠償,發生類似情況後,買房人通常可以有兩種處理方法:

第一種,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出賣人不同意繼續履行,買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能夠繼續履行的合同,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首選承擔責任方式就是繼續履行。為了穩妥的維護買房人的合法權益,在訴訟時應及時保全爭議房屋,“逼其就範”,最終將房屋買到手,如果此過程造成買房人其他損失的,或者合同中還有違約責任條款的,買房人還可以要求賣房人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二種,依合同約定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金或賠償因其違約造成賣房人損失的責任,這種適合買房人也不想繼續買房或房屋已過户到第三人的名下,因為賣房人的違約,買房人順水推舟,要求其承擔責任,同意解除合同。

以上兩種方式,都會對賣房人造成不利的後果,因此,賣房人在出賣房屋時應審慎簽約。合同一旦簽字生效後,對雙方就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後,對方就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追究其他違約責任。因此,無論是買房人還是賣房人在籤合同前應慎重考慮,合同簽訂後應誠信履行。

二、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注意什麼?

(一)房屋面積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合同時,應在條款中寫明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中含公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

另外,所購樓房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在合同中寫明或作為附件。

(二)價格、收費、付款額條款

在一般合同中,價格條款應是比較明確的。發展商要求購房者付出各種款項、税費時,購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關規定和證明文件,對於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據的收費,如發展商聘請律師的費用、委託中介費、銀行手續費等,購房者有權拒付。

(三)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籤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卧室、廚房、衞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傢俱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同時,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質期等。

以上三點是巧顧專家對購房者需注意在購房合同中的條款。

購買房屋是雙方當事人的一種行為,不僅僅是買房的人員,他需要通過一個仔細的考量,賣方人員的話,也是需要了解到自己手中所擁有的商品房,他的一個最基本的品質性的問題,否則的話可能會存在着違約付不了房屋的這樣一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