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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簽收快遞破損找誰賠償嗎?

一、已簽收快遞破損找誰賠償嗎?

已簽收快遞破損找誰賠償嗎?

簽收了快遞發現破損的話一般是不可以進行賠償的。簽收快遞,視為對郵件內容的確認,簽收後發現貨物破損的,快遞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認為屬於快遞公司運輸責任的,需要有證據證實系快遞運輸導致破損。如有證據證明快遞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驗貨後簽收,或者快遞公司不允許驗貨簽收的,在掌握相關證據後,可以向快遞公司索取賠償。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註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於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户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二、快遞賠償金是多少?

(一)如果有保值,則按何值價格賠償。

(二)如果無保值,原則最多隻能按三倍郵費價格賠償。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户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户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如果快遞丟失了的話可以向快遞公司索要賠償的,一般是三倍郵費的賠償金。但是如果對快遞中的物品進行保值了的話,就要賠償物品原本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