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年齡計算到月份還是計算到年?
一、殘疾賠償金年齡計算到月份還是計算到年?
殘疾賠償金年齡計算到月份,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另外,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1這種賠償叫做將來的多次性賠償,也叫將來的多次性給付,它賠償的不是現實的損失,是將來可能要支出的損失,所以,是將來的賠償,是將來的多次性賠償,它的賠償方法是兩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賠償,一種是定期金賠償。這個裏面規定的是一次性賠償,一次性賠償的期限最高賠償20年,在這20年當中應該賠償多少,一次性就賠償完了。
2、一次性賠償好處是一次性賠償一下子就把這個法律關係給結束了,省得將來麻煩。但是一次性賠償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如果一次性賠償20年了,但20年以後他還活着呢,還有一個繼續賠償的問題。另一個是,已經確定賠償20年了,如果他活了兩年就去世了呢,就等於他的近親屬白賺了18年的賠償金。
3、定期金賠償的方法:就是確定每年賠償的數額, 受害人活多少年,就賠償他多少年,這樣就比較公平合理。但是定期金賠償也有風險,現在有能力賠償,但是到20年之前,不知道還有沒有支付能力,這個風險要提供擔保來解決。這種將來的多次性賠償可以用一次性賠償的方法,也可以用定期金的賠償方法。現在通常使用的是一次性賠償的方法,定期金的賠償方法很少適用。
二、最新的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並非一律都要按照這個標準來做。這裏面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殘疾的賠償,賠償的是什麼?《民法通則》原來講的生活補助費賠償,賠償的就是生活來源的喪失,不管你原來賺多少錢,現在你造成殘疾了,賠償的就是你的生活費。司法解釋當中規定的殘疾賠償金,它賠償主要講的就是工資收入。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係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係數分別為 100 %至 10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 100 %,二級傷殘則乘以 90 %,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 10 %,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殘疾賠償金採用的系“勞動力喪失説與勞動收入喪失説”的結合,其不再具有精神撫慰性質。故新的解釋不同於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辦法之規定。其計算公式應為:
1、城鎮居民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等)(1級傷殘為100%,2級為90%。
60週歲以上的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實際年齡-60)]×傷殘程度(或喪失勞動能力程度)
2、農村居民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傷殘等級(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該公式適用於60週歲以下的。
60週歲以上的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據民人均純收入×[20-(n-60)]×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1)60週歲—75週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係數×[20-(實際年齡-60)]。
(2)75週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係數×5年。
(3)傷殘係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係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
3、對受害人因傷殘但未造成實際損失的,或者傷殘程度輕,但對職業造成影響的,應予以調整殘疾賠償金,但應予以在裁製文書中説明。
不管是由於什麼原因致殘,其在懷疑自己已經是殘疾人時,是不能立即要求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賠償金的,而是需要先向當地的專業機構提出傷殘鑑定的請求,在定殘日確定止嘔殘疾者一般就可以獲得二十年左右的殘疾賠償金,並且該賠償是需要一次性的支付的。
-
公民享有的姓名權有哪些權利
一、公民享有的姓名權有哪些權利1、改名權又稱姓名變更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變自己姓或名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許的,權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願來變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不受他人的限...
-
在我國到底什麼是肖像權侵犯?
在我們所擁有的各種基本的民事權利當中,大家最熟悉的應該就是肖像權了吧。肖像權就是我們的面部形象,法律當中對於公民肖像權的保護是因為通過肖像是體現當事人的精神跟人格利益的。可是,有人對於什麼是肖像權侵犯的這個問題可能自己還是覺得有些疑惑的,接下來大家...
-
喪葬費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一、喪葬費賠償的標準是什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
2021年殘疾賠償金標準是什麼?
一、殘疾賠償金標準是什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