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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受益人指定範圍有哪些?

一、保險法受益人指定範圍有哪些?

保險法受益人指定範圍有哪些?

保險法受益人指定範圍是任意的。但是在進行受益人的指定的時候,必須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受益人可以變更。在被保險人生存,保險事故未發生前,投保人可變更受益人。但需徵得被保險人同意且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

2、受益人應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需經被保險人同意。

3、指定要明確。切不可模糊概念,譬如“我妻子”、“我孩子”這類詞語,而是應該明確指出姓名,避免日後糾紛。

4、指定受益人時要考慮誰是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還是小孩。對未成家的青年來説,受益人可以是父母,以在萬一不幸時,藉此盡孝心、報答養育之恩;對於已成家的人來説,則父母、配偶、孩子均可以考慮。

5、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並可約定各自受益的順序和份額。

6、如果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而無其它受益人,則保險金的給付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

7、受益人最好明確指定。因為沒有受益人時,保險金作為遺產處理,可能會引起遺產糾紛,不利於保全自己的財產。

二、保險金該如何申請?

(一)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的,由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受益人提出給付書面申請,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的原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相關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2、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3、提供經治醫院出院小結、病情摘要、門急診病歷以及區、縣級(含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殘疾程度證明和死亡證明書;

4、申請給付人的身份證明(法定繼承人須提供與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

5、本公司認為需要申請人應向本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原因等相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和資料後,對確在保險期間內,且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保險金給付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三)本公司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發生疑問時,有權出資對事故責任、死亡證明書、殘疾程度證明及相關材料進行重新審核。如屬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故意欺詐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給付的保險金,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如果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提出書面申請,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本公司不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關於保險這方面的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重視,所以就會購買各種各樣的保險,這種保險在購買完畢之後,是需要有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範圍,在我們國家並沒有做出過多的限制。也就意味着任何人員可以指定。

標籤:保險法 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