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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一、浙江省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浙江省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將傷殘等級分為一至十個等級,具體標準規定中有詳細列明。

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係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係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係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係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傷殘賠償係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5年×傷殘賠償係數。

二、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的確定因素有哪些?

確定殘疾賠償金時,應當考慮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的因素

1、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部賠償;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其喪失的程度,賠償相應的數額。——相對勞動勞動能力喪失説

2、在具體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或傷殘等級的確定上,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人身損害賠償的複雜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5條第2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等等“,此條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殘疾賠償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所得(收入)喪失説(又稱差額説)

綜合上面所説的,人身損害殘疾金是專門給受到傷殘的人的補償,對於這筆賠償金一般就會按受害者的年齡、還有户口、還有收入來進行合理計算,一般年齡越小所給予到的金額就會越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不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