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意外受傷賠償標準是否有統一規定
景區意外受傷賠償標準是否有統一規定?
沒有,人身意外傷害賠償項目: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8、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最後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其實在景區發生的意外受傷事故,也並不一定都需要景區或者旅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有些遊客意外受傷是因為完全不聽從導遊的安排或者沒有按照景區的提示觀看自己造成的意外傷害,損失也要自己承擔,否則的話,賠償標準只能不同情況不同計算。
-
侵害集體肖像權的情況有哪些?
一、侵害集體肖像權的情況有哪些集體肖像是各權利人的獨立肖像的集合體,具有獨立性與同一性之二重特徵。在抽象的法律意義上,各權利人就其在集體肖像中之個人肖像所享有的精神利益及轉化(或派生)的物質利益是獨立、可分的,各肖像權人在像片中均享有獨立的人格權;...
-
侵權責任法之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是什麼?《民法典》已經實施,《侵權責任法》同時廢止。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是發生侵權行為,導致他人受到傷害的情況之下,需要對醫療費用,護工費用,還有相關費用賠償。在《民法典》中對侵權責任明確規定如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
-
人格權具有哪些權能2022
一、人格權具有哪些權能一般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內容的一般人格利益,並由此產生和規定具體人格權的基本權利。人格權包括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自然人的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信用、隱私等權...
-
勞動能力喪失説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什麼?
一、勞動能力喪失説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什麼?勞動能力喪失説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按照具體的是否喪失勞動能力來進行相關的傷殘等級的鑑定,但實際上大多數的傷殘都沒有達到這樣一種嚴重的程度,所以就看他對日後的生活造成的影響的係數,然後判斷一個具體的等級。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