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疤痕算傷殘嗎?
一、交通事故疤痕算傷殘嗎?
交通事故疤痕是否算傷殘,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是否需要鑑定以及能夠評上幾級,需要根據傷者的具體情況來判斷;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由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評定。交通事故傷殘做傷殘鑑定一般要治療終結或出院後半年,否則鑑定機構不給做。既可以起訴後由法院指定鑑定機構,也可以訴前委託律師事務所做。
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第42條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公安機關將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 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 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將做出重新定的決定。並將重新鑑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鑑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二、交通事故賠償各項目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現實生活當中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緊接着就會面臨着賠償方面的一些問題,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是需要確定傷殘的等級,最主要就是行為,我們國家對屬於訴訟方面的一些問題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如果要求主張交通事故的賠償的話,是需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傷殘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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