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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少民事案件在具體審理的過程中都需要當事人注意其中的訴訟時效問題,對於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來講,同樣也是需要注意這個訴訟時效的。要是當事人超過了訴訟時效起訴的話,那麼就會喪失勝訴權。那麼這個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究竟是多久呢?請閲讀下文了解。

一、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第2張

二、財產損害有哪些賠償方式

財產損失賠償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第3張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綜上可知,我國對財產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規定為兩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財產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同時也適用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的制度。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會盡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