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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賣自己的孩子怎麼判刑?

1、有些父母把自己的孩子賣給其他人,自己不履行作為父母的撫養義務,而是賣給他人來撫養。發生這樣的情況,法律上會有明確的規定,可能會被處以刑罰,犯了拐賣兒童罪。一方面處以罰金,另一方面會判處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父母賣自己的孩子怎麼判刑?

2、直接為了利益賣掉自己孩子的,那一定是違反了法律,屬於犯罪行為,就應該按照拐賣兒童罪來判刑。但是有時候會遇到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真的賣子女的還是把孩子送給他人撫養。

兩種行為在一起區分的關鍵在於是不是以獲利為目的的。必須要徹底檢查把孩子是送給別人撫養的還是真正送人的。如果是送給他人來幫忙撫養,這個撫養人是否有真的撫養需求同時有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很多情況都是要綜合判斷。

第一種情況,把生孩子作為一種非法獲利的工具,生下來孩子之後就會賣掉;

第二種情況,為了獲得金錢,不考慮他人想不想撫養孩子,能不能撫養孩子,就把孩子賣給了他人;第三種情況,通過其他種種行為都可以判斷出把孩子送出去是為了獲得好處,金錢利益。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把孩子送給他人撫養不是為了獲得好處,而是因為家庭環境的原因。比如説家裏非常窮,生活上及其困難,比如説當地的封建風氣很嚴重非常重男輕女,因為生的孩子多了家裏壓力比較大,就送給了別人來撫養。這種就屬於民間的一種送養行為。這種情況就不能一概以犯罪來論處。

標籤:判刑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