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母賣孩子怎麼判?
一、親生父母賣孩子怎麼判?
父母出賣自己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直接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雖然小孩是親生的,但小孩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也不是父母的附屬品,每個個體都有獨立的人格,並不能像商品明碼標價地成為交易的對象。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以及兩高一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也要以拐賣兒童罪定罪處罰。
該母親在販賣孩子後,還以此多次實施了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真是貪心不足蛇吞象,對於這種行為,就應當數罪併罰。
二、親生父母販賣自己兒女,構成什麼罪
拐賣兒童罪,是指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我國《刑法》第240條規定了對該罪的量刑幅度是由最輕的5年到最重的死刑,可見我國對該罪的重視和防範。
親子親賣是拐賣兒童罪的一種行為方式,相關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台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中。根據該意見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三、嚴格區分借送養之名出賣親生子女與民間送養行為的界限
區分的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應當通過審查將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無收取錢財及收取錢財的多少、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及有無撫養能力等事實,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屬於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後即出賣子女的;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鉅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以及其他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的情況。
所以實際生活中發現這種情況後需要按實際的具體情況來處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按一樣的處罰標準來處罰的,通過上述的內容大家也可以更清楚的瞭解到賣孩子的嚴重後果,而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該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
父母經常打罵孩子是否違法?
一、父母經常打罵孩子是否違法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由於中國傳統“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觀念的影響,經常會有打罵孩子的情況發生。事實上,父母為孩子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否自覺、是否自願,無論能否達到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觀上都對孩子的生存與發展起...
-
拐賣婦女罪結果加重情況有哪些?
一、拐賣婦女罪結果加重情況有哪些?(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
-
拐騙兒童罪要判幾年
一、最新拐騙兒童罪要判幾年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謂拐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實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實行。拐騙的手段是多種多樣。比如,給兒童愛吃的食物、喜愛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帶去玩...
-
構成拐騙兒童罪怎麼判刑
一、構成拐騙兒童罪怎麼判刑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謂拐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實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實行。拐騙的手段是多種多樣。比如,給兒童愛吃的食物、喜愛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帶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