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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賣樹不知道要辦砍伐證屬於犯罪行為嗎?

一、農村賣樹不知道要辦砍伐證違法嗎?

農村賣樹不知道要辦砍伐證屬於犯罪行為嗎?

屬於犯罪行為的。盜伐林木罪或者是濫伐林木罪是指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涉案情節越嚴重處罰越嚴厲。

二、盜伐林木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構成要件的內容為,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

1、行為對象是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其中的“森林”,是指大面積的原始森林和人造林,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等;“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積的樹林和零星樹木,但不包括居民屋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

2、客觀行為為盜伐

所謂盜伐,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根據《森林案件解釋》的規定,盜伐行為包括: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於本罪的法益是森林資源,故只要林木被砍伐,就應認定為本罪的既遂。

3、數量較大。根據《森林案件解釋》的規定,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樹100至200株為起點。對於1年內多次盜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林木的數量,構成犯罪的,依法定罪量刑。

三、視為盜伐林木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於本罪;

(二)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於本罪;

(三)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於本罪。

不管農村賣樹是否知道需要辦理砍伐證只要出現了非法砍伐林木情況的,都將視為是構成了盜伐林木罪的犯罪行為。盜伐林木將會對我國的森林種植體系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同時也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違法犯罪的行為,當事人將承擔相應的形式後果並接受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