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其他侵權

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禁止事項的如何處罰?

一、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禁止事項的如何處罰

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禁止事項的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規定,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的,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及時勸阻;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文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規定,侵佔、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被侵佔、破壞、污損的紀念設施屬於文物保護單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五條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二、英雄名譽權的特點是什麼?

1、公共利益相關性。英雄的言行舉止影響着社會價值的評價。優良的行為具有良好的示範效應和嚮導作用,低劣的行為則會對社會的價值起反作用。

2、影響的公眾性。影響的公眾性是指對英雄所在社會領域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影響是否具有公眾性,以影響的強度與持久性為界定標準。

3、受侵害的特殊性。英雄社會形象形成主要是藉助大量媒體的幫助,通過媒體的大力報道來實現的,當今社會是信息社會,如果沒有媒體的報道,英雄人物的社會形象就很難形成。所以,英雄名譽權受侵害的方式也主要是通過媒體即新聞侵權的方式構成的。

英雄烈士的人格權利仍舊受到保護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能由英雄或者是烈士家屬或者直系親屬追究,與其不存在任何關係的行為人無權追究,除非授權,如果是英雄烈士沒有親屬的,那麼就由國家機關作為追訴方,代為追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