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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定許可使用是指什麼?

一、著作權法定許可使用是指什麼?

著作權法定許可使用是指什麼?

著作權的法定許可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對未經他人許可而有償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行為依法不認定為侵權的法律制度。

著作權的法定許可是對著作權人權利的一種限制措施。與著作權的合理使用一樣,著作權的法定許可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一般也需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經發表的作品;第二,使用必須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具體情形;第三,使用的過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精神權利,不得影響作品的正常使用。除此之外,在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中,雖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徵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但是必須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這是著作權的法定許可與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區別。

著作權的法定許可規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徵得著作權人許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後必須支付法定的報酬。這一制度雖然限制了著作權人的許可權,但仍保護了他的獲得報酬權,使著作權人的經濟利益得到滿足。

這一制度的優點就在於既使公眾廣泛利用作品的願望成為現實,又使著作權人的經濟利益得到保障,鼓勵了其創作和投資的積極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配了著作權人與社會公眾的利益。

此外,法定許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簡便易行的特點,大幅度地降低了傳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經濟效益,節約了社會財富。就著作權人而言,由於省去了簽約的麻煩,也能集中精力進行創作,產生出更多更優秀的作品,因而這也節約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

因此法定許可的性質就是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限制著作權人的許可權,但保護其財產權,實現著作權人與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

著作權是為了保障著作權人的相關權益,首先著作內容無論作者是誰,只要是規定了著作權,都是屬於著作權人的,在沒有通過著作權人的允許之下,是不能夠進行使用的,但在一定特定情況之下可以進行使用。即使事先沒有通知著作權人,事後也可以進行支付報酬。

標籤:著作權法 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