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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砍伐林木如何量刑?

一、故意毀壞財物罪砍伐林木如何量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砍伐林木如何量刑?

盜伐林木數量較大的,就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盜伐林木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如下:

(一)盜伐林木罪量刑標準:

(1)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

(1)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條【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盜伐林木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盜伐林木罪的犯罪構成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森林資源的管理活動和林木的所有權。犯罪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等。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護森林法規,盜伐國家、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經營管理的國家、集體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國家或集體所有的林木的;違反林業行政主管都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核發的採伐許可證的規定,採伐國家、集體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經營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擅自採伐其他單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集體組織擅自採伐國家或其他集體組織所有的林木,數額巨大的。根據司法解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哄搶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上述林木,情節嚴重的,也應以盜伐林木罪懲處。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根據本法第346條之規定,單位可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歸本人或者本單位所有,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盜伐。

如果是我國的行為人實施了砍伐樹木的行為的,在確定具體觸犯的刑事罪名的時候,此時一定是要根據行為人的主客觀方面綜合確定的,如果是我國的犯罪行為人是出於故意而實施毀壞林木的行為的,此時應當是認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不認定為毀壞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