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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害可以自訴嗎?

一、財產損害可以自訴嗎

財產損害可以自訴嗎?

可以自訴,像侵佔罪是公訴案件也是自訴案件,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據為已有,數額較大並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刑法明確規定:本條(侵佔)罪,告訴的才處理。因此,應屬於自訴案件。如果你的財物被他人侵佔,公安機關受理審查後確定案件性質,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財產損害賠償範圍有哪些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標籤:損害 自訴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