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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侮辱罪立案標準的規定有哪些?

強制猥褻、侮辱罪立案標準的規定有哪些?
律師解析:一、強制猥褻、侮辱罪立案標準如下: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強制猥褻他人、侮辱他人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偵查。
二、強制猥褻、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
三、強制猥褻、侮辱罪量刑標準: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