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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誹謗如何處理,有哪些處罰?

被他人誹謗如何處理,有哪些處罰?

相信大家都有被人誤解甚至被傳播不良言語的時候,但是如果是這種誤解傳播是不良的,是刻意製造的,很可能就是我們的一種誹謗。當我們被他人誹謗如何處理呢?是置之不理,還是忍氣吞聲,或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確維護自己的權利?以下是遇到被他人誹謗相關的法律處理方式及內容。

一、被他人誹謗如何處理,有哪些處罰?

被誹謗後,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

最後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有哪些處罰及法律依據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2、《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3、《民法典侵權責任編》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通過相關知識的解答,我想大家對於被他人誹謗如何處理的問題也已經相當明確,希望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在遭遇此類現象都能夠及時的收集證據及時進行權利的維護,也希望大家能夠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守法,千萬不要做損人不利已的事情。

標籤:處罰 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