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公共安全

商鋪員工在商場摔傷的話誰來承擔責任

商鋪員工在商場摔傷的話誰來承擔責任
律師解析:商鋪員工在商場摔傷的話由商場承擔責任。
商場經營者作為管理方,應當消除場所內的危險因素,其沒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險因素的存在而給他人造成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是任何人都對他人承擔這樣一種義務,即不因為自己的錯誤(過錯)行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即能構成侵權行為,要對受害方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