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責任區分是怎樣的?
一、高空墜物責任區分是怎樣的?
高空墜物責任區分是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應該由具體侵權人承擔民事方面的全部賠償責任,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户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後者則是由於客觀條件引發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牆體瓷片由於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曬的衣服,陽台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後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户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4、住在高層的市民要改掉隨手亂扔果核果皮、煙頭等雜物的習慣,大家一起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高空墜物如果涉及到民事賠償責任的話,那麼需要確定具體的侵權人,但是由於高空墜物的特殊性會導致現實生活當中往往無法確定侵權者,所以此時就應當適用公平責任原則,也就是所有有可能加害的人員來賠償。
-
高空拋物墜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高空拋物墜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
-
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建築工地上面,工人進場幹活必須佩帶安全帽,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畢竟現在工地上塔吊林立,一旦發生高空墜物,給工地上的作業人員會產生威脅。那麼,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這個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中有相關條款,高空墜物實行連帶責任的歸責制度,下面我們來一起...
-
民法典高空拋物被告怎麼舉證
律師解析:民法典高空拋物被告怎麼舉證:1、從高空拋物物品舉證,若掉落物品較大或者掉落物品為花草類,被告可以舉證自己家未種養花草,不具備致害條件;2、從高空拋物發生地點舉證,被告可以舉證由自己家墜落物品並不能墜落到高空拋物發生地,致害行為並非自己所導致的。法律...
-
高空拋物事件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高空拋物事件處理: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