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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麼?

現在大城市高樓林立,高空墜物的風險也與日俱增,在新聞報道中,經常出現路人被高空墜落的花盆砸傷的事情。受害人找人賠償的時候,可能無法鎖定具體的住户,這種情況下,整個樓的業主都有嫌疑。那麼,高空墜物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麼?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大致瞭解。

高空墜物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麼?

一、高空墜物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同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民法典》也規定,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換而言之,在高空墜物的事件發生後,受害人可以向所有的可能加害人追究責任。“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則不完全是一般原則下的“誰主張,誰舉證”,而是要由可能加害人舉證證明自己與事件發生沒有過錯。如果不能舉證,即使可能不是加害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這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一人被砸傷,整棟樓居民被集體起訴”的情況。

二、業主如何防止高空墜物的發生?

1、充分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要承擔的法律責任,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拋物,禁止向樓下潑水、扔雜物的現象;

2、請家長注意言傳身教,用規範的行為教育自己的孩子從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舉,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樓下亂扔雜物;

3、高空拋物事關全體業主及住户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監督高空拋物行為的義務,請大家相互監督和提醒。

綜上所述,高空墜物的發生和一些業主的不負責有相當大的關係,根據高空墜物在法律上的規定,侵權方不能證實自己沒有向樓下扔東西的,也應該按照賠償數額承擔一定的責任。這項規定可以説是有創新意義的,有點像連坐制。受害人為了拿到賠償,可以起訴整個樓層的業主。

標籤:法律 高空 墜物